尹飞,男,1977年1月出生,法学博士,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经历
1991年9月——1994年7月就读于
河南省汝南高中;
1994年9月——1998年7月,就读于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8年9月——2001年7月,就读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其中2000年7月——2001年6月,任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
2001年9月——2004年7月,就读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10月——2006年10月,进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
2006年7月,调入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工作;9月,晋升为副教授,并担任硕士生导师;2008年3月兼任法学院院长助理。
2010年9月——2011年8月,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访问教授,获2011年洪堡学者称号,德国联邦总理奖;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3日下午,法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宣布新一届学院领导班子任职决定,决定聘任尹飞同志为法学院院长。
学术兼职
同时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中国房地产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制节目专家顾问。
代表论文
《侵权法为他人行为责任的归责基础》,载
《法学研究》2009年第5期。
《论义务帮工责任的独立地位》,载《法学杂志》2009年第3期。
《论更正登记的申请材料与审查》,载《
中国房地产》2009年第2期。
《论更正登记的概念构成》,载《中国房地产》2009年第1期。
《异议登记申请四论》,载《中国房地产》2008年第11期。
《异议登记的本质与效力》,载《中国房地产》2008年第10期。
《论登记机构的审查职责》,载《中国房地产》2008年第5期。
《房屋登记的概念与基本原则》,载《中国房地产》2008年第4期。
《论国家赔偿责任与用人者责任、加害人个人责任之关系》,载《
法学杂志》2008年第2期。
《用益物权概念之研究》(合著),载《
学术交流》2007年第11期。
《论物权法中占有的权利推定规则》(合著),载《
法律科学》2006年第6期。
《时代需求与物权法之回应——兼论我国本土化用益物权体系之建构》,载《
法学家》2006年第4期。
《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分的再探讨》,载《法学家》2003年第3期;被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3年第10期全文转载。
《用人者责任研究》(合著),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2期。
《要约、要约邀请与预约的要约》,载《合同法评论》2004年第3辑,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载《侵权法评论》2003年第2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及效力》,载《判解研究》2002年第3期,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学术著作
独著,《物权法·用益物权》,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合著学术专著、教材等二十余部,包括《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与立法理由》(五卷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与王利明、程啸合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张新宝、程啸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中国物权法教程》(与王利明、程啸合著),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民法学》,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侵权行为法案例教程》、《
民法总则案例教程》(与杨立新等合著),
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
科研项目
2006年至今,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代理法律制度研究》。
2008年12月至今,主持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重大课题《抗震救灾财产权法律问题研究》。
2008年12月至今,主持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侵权法替代责任研究》。
2008年11月至今,主持建设部课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房地产租赁制度研究》。
2008年11月至今,主持建设部课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权属登记制度研究》。
2008年5月至今,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研究》。
2006年7月至今,主持建设部课题《
房地产登记制度研究》。
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主持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侵权法特殊侵权责任研究》。
2005年6月至12月,承担全国残联委托的《残疾人保护法修改·人身权利》课题。
科研课题
2008年7月,参加陈桂明教授主持的
中国法学会、联合国发展计划署项目《地震灾区法律问题研究》。
2006年12月至今,参加王利明教授主持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重点研究项目《物权正当性研究》。
2000年至2004年,参加王利明教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负责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学者建议稿》的研究工作,为条文总统稿人之一,并具体承担了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总则、合同、侵权责任等部分的条文起草和立法理由撰写工作。
2003年至今,参加王利明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中国民法典体系与重大疑难问题研究”。
所获荣誉
2023年7月,荣获“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